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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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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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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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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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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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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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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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
HS编码:8507.8020 ICS编码:29.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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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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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页数:36页 通报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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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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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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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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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和理由:保护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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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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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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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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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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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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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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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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