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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JPN/240 日本将锂离子电池指定为电器及材料安全法(法案)中的“电器及材料”(200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 WTO/TBT-SPS 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 时间:2013/2/17 11:54:00 |  【字号:
1.
通报成员:日本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部门:经济产业省
3.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锂离子电池:由能量密度超过400Wh/L的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电池。用于医疗设备、工业设备和汽车的锂离子电池除外。
HS编码:8507.8020  ICS编码:29.220
5.
通报文件的名称:根据电器及材料安全法颁布的内阁法令
页数:摘要:1页 通报语言:英语
6.
内容概述:锂离子电池将被指定为电器及材料安全法(法案)中的“电器及材料”。 法案中的电器及材料必须符合关于供应商合格声明(SDoC)的省颁法令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上市时必须粘贴PSE标签。
7.
目标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8.
相关文件:本修订批准时将公布在官方公报
9.
拟批准日期:2008/03
拟生效日期:2008年11月20日之后
10.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8/03/16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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