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018-2005-PRODUCE最高法令 摘要(原文及参考译文)
发表在秘鲁公报
2005年5月5日,利马
从2005年11月6日起生效
批准碳锌电池技术法规
最 高 法 令
商品编号. 018-2005-产品
共和国总统
鉴于:
世界贸易技术保护协定,以及世贸组织(WTO)和安第斯共同体签署的第419和562号议定书:国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目标合法性,如保护公民的健康,安全和生活。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协议,通过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可以采取统一的措施实现上述目标的合法性。秘鲁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不能建立必须区分国产与进口产品,或制造不必要的贸易障碍。
在这方面,有必要建立一个碳锌电池的技术法规。在秘鲁已制定的技术标准NTP 370.012:1976的基础上,关于预防危害健康、人身安全和完善技术法规等问题作为国际化标准。
4.6汞和镉的含量:R03,R6,R14,R20和电池6F22必须符合表3中的汞(Hg),镉(Cd)要求,测试汞和镉的含量数据录入附件A中的A3
表3 - 汞、镉含量要求
电池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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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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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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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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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物及包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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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PPM(0. 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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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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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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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PM(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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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的控制和监督- 海关当局表示,依据第9条技术协议,有权检查或验证国内生产的和进口的生产中心、商店和网点,以验证该碳锌电池符合本技术法规。在进行此类查验中,可能需要合格证书或收集样本,以接受由生产部授权的合法的估机构测试或试验。一旦不符合要求,将被退运。
附件A
碳锌电池的试验方法
A.3测试镉的测定
根据建立的检测方法在测定镉的含量进行ASTM E536-04A锌及锌的化学分析的标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