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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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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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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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的外观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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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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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裂纹、划痕;应清洁无酸液、污迹,且标志清晰。
5.2.2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极性应有明显的眼神标识,或用用就性符号标出,一般红色表示正极端子,黑丝或蓝色表示负极端子。
5.2.3含隔粗电池应在蓄电池本体明显的位置上明示“含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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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及蓄电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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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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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外形尺寸及蓄电池质量应符合表1或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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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前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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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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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试验应在蓄电池生产后的6个月内进行,试验前所有蓄电池必须进行完全充电。
6.2.2蓄电池的完全充电
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以单格电压为2.35V~2.40V进行充电,实际不低于20h。充电电流不应超过3I10(A)。在充末期3h内,电流无明显变化时则认为已完全充电。
6.2.3按制造商提供的完全充电方法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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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路电压组合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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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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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选四只蓄电池,用电压表测量蓄电池的极柱根部,测得开路电压的差值。
△U=Vmax-Vmin (1)
式中:
△U——每组蓄电池单体开路电压差的数值,单体为伏特(V);
Vmax——开路电压最大值的数值,单体为伏特(V);
Vmin——开路电压最小值的数值,单体为伏特(V)。
要求:每组蓄电池单体开路电压值差不大于20mV(2V蓄电池)、100mV(12V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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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试验机容量组合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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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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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容量C10a(A)、C5a(A)、C1a(A)试验应在完全充的蓄电池上进,经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环境中静置1h~24h,分别以I10(A)、I5(A)、I1(A)的恒电流放电,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的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直至蓄电池的端电压降至表1所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试验,同时记录放电时间T和蓄电池表面平均温度。
放电时,若蓄电池表面平均温度不是25℃,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应按下式换算:
Ca = (2)
Ct=T×(I10、I5、I1) (3)
式中:
Ca——换算为标准温度25℃时的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Ct——平均温度为t℃时的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t——放电开始至放电终止时的平均温度的所数值,单位为摄氏度(℃);
T——放电时间T的数值,单位为小时(h)
I10、I5、I1——放电胆量的数值,单位为安培(Ah);
——温度系数,单位为每摄氏度(1/℃)
10hr容量试验时, =0.006;
5hr容量试验时, =0.008;
1hr容量试验时, =0.010。
公式(2)使用与15℃~40℃温度范围。
6.7.2容量组合一致性
△C(10、5、1)= ×100%
△C(10、5、1)——容量组合一致性,数值以%表示;
C(10、5、1)amax——蓄电池C(10、5、1) 最大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C(10、5、1)amin——蓄电池C(10、5、1) 最小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C(10、5、1)amean——蓄电池C(10、5、1) 平均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6.7.3试验后的蓄电池应进行完全充电
要求:5.5.1蓄电池容量
按表2规定进行蓄电池容量试验并达到额定值,其中10h率容量试验在第6项、第8项、第10项三次试验过程中有一次合格即为合格,试验结果取最大值。极限值见表1.
5.5.2容量组合一致性
容量组合一致性偏差不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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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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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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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进行完全充电后,置于-40℃±1℃的低温箱或低温室内保持8h,在此温度下按表1以I10(A)恒定放电至终止电压1.60V(2V蓄电池)、9.60V(12V蓄电池)时极力放电时间,精确到s,并计算实测容量。
试验后的蓄电池应进行完全充电。
要求:低温容量Cd和常温容量C(10、5、1) 的比值Cd/C(10、5、1)不小于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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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电流放电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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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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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进行完全充电后,在环境温度25℃±5℃下,静置1h~24h。以最大单独电流Is[3C10(A)]进行放电,时间为3min。
要求:放电结束后导电部件不应熔化,且电池槽不得有大于2mm的变形及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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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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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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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蓄电池经过完全充电后,按6.7.1规定,以表2第10项试验的容量数值作为贮存前的实际容量。
6.10.2再次完全充后,擦净表面,在25℃±2℃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环境贮存28d。
6.10.3贮存期满后不充电按照进行容量试验。
6.10.4荷电保持能力R按下式计算
R= ×100%
式中:
R——荷电保持能力,%;
Ch——贮存后的实际容量的数值,单位为安时(Ah);
Ca——贮存前的实际容量的数量,单位为安时(Ah)
6.10.5贮存前的实际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蓄电池不再进行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要求:完全蓄电池放置28d后,其容量不存率R不应低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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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接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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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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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以I10(A)电流放出实际容量(以表2第10项容量试验值为此次试验的实际容量)的50%后,立即送入0℃±1℃的低温箱内保持8h(整个过程在48h内完成)
6.11.2蓄电池在低温室内或者从低温箱取出3min内,2V蓄电池以2.40V±0.02V、12V蓄电池以14.40V±0.10V电压充电10min时,记录蓄电池所接受的充电电流值Ica。
要求:蓄电池所能接受的充电电流值,不小于1.4 I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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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充电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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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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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在试验环境温度为25℃±5℃的环境下,用0.3I10(A)电流恒定电流进行连续充电160h。充电终止后静置1h,目视检查蓄电池外观。
要求:试验完成后侧面不应有大于2mm的变形及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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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耐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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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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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经过容量试验、低温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进行循环耐久能力试验。
6.13.2循环耐久能力试验应在温度25℃±5℃环境下进行。
6.13.3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接到一个恒流恒压循环试验机上,以1hr的房地啊电流I1(A)电流放电1h,然后以单个2.40V恒压,2 V蓄电池限流2.20 I10(A)电流、12V蓄电池限流2.50 I10(A)充电4h为1个循环。
6.13.4每30次循环后进行一次10hr容量试验。在循环耐久恩呢管理试验期间,2V蓄电池容量小于0.85C10(Ah)、12V蓄电池容量小于0.65 C10(Ah)时,结束循环耐久能力试验。其循环次数不计入循环次数不计入循环耐久能力。
要求:当其容量达到0.85 C10(Ah)(2V蓄电池)、0.65 C10(Ah)(12V蓄电池)时,所获得的循环次数不应低于6个单元(180次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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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反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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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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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1按6.7.1试验后蓄电池在温度为25℃±5℃条件下,以单格2.25V(2V蓄电池限流2.20 I10(A)、12V蓄电池限流2.50 I10(A))恒压充电72h,记录蓄电池电压值并检查蓄电池封合处有无电解液泄漏。充电72h后再充电状态下按图3所示方法持续192h收集气体。测量并记录192h内收集的气体总量V(mL),在气体收集期间,每天测记一次环境温度(℃)和环境大气压力(kPa)。装置将图3(收集装置见标准)。
6.14.2密封反应效率的计算
按6.14.1试验,收集排除的气体量,按公式(6)换算为25℃、101.3kPa下通过每1Ah电量的气体排出量,按公式(7)计算出密封反应效率。
U= × × × (6)
式中:
U——在标准状态下,蓄电池注入1Ah电量所放出的气体量,单位为毫升每按式(Ml/Ah);
P——收集气体时的大气压,单位为千帕(kPa);
P0——101.3kPa
T——收集气体期间环境平均温度的数值,单位为摄氏度(℃)
V——收集的蓄电池放出的气体量,单位为毫升(mL);
n——单体电池数
Q——收集气体期间通过的电量,单位为安时(Ah)
h=(1- )×100%
式中:
h——密封反应效率,%。
684——标准状态下,蓄电池充入1Ah电量理论气体发生量,单位为毫升(mL)。
要求: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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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能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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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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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能力使用是在确认安全性得以确保之后,对完全充的蓄电池用0.5I10(A)恒流进行充电1h后在排气部位附近2mm~4mm持续发生火花进行试验,反复二次,火花的大小以24V直流电源熔断2A保险丝时所产生的结果或同等以上结果为准。
要求:当外部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发生燃烧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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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酸雾能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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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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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1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用0.5I10(A)电流,继续充电2h后开始收集气体。
6.16.2用图4所示方法将三只分别装有氯化氢钠溶液和蒸馏水的吸收瓶(500mL)串联收集气体2h。其中第一个吸收瓶内装有0.01mol/L的清雅华南溶液25mL及蒸馏水70mL;第二、第三格吸收瓶内分别装有蒸馏水50mL。收集气体时间从溶液中产生气泡开始计时。
6.16.3将收集气体后的溶液移至500mL烧杯中,用第二、第三吸收瓶中的溶液依次洗涤第一吸收瓶,然后在将三个吸收瓶统一用50mL蒸馏水洗涤,洗涤液一同并入500mL烧杯中,加入18~20滴中性红——次甲基兰混合指示剂,然后用0.01mol/L的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由绿色变为蓝色为终止。
6.16.4用移液管吸收取0.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25mL作空白,加蒸馏水至溶液体积约为250mL,加入18~20滴中性红——次甲基兰混合指示剂,用0.01mol/L的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绿色变为蓝色为终止。
6.16.5按式(8)计算酸雾析出量Ma(mg/Ah)。
Ma(H2SO4)= (mg/Ah) (8)
式中:
V0——滴定空白时盐酸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
V1——滴定试样时盐酸标准容量,单位为毫升(mL)。
c——盐酸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49.04——0.5 mol H2SO4的质量,单位为毫克摩尔质量(mg/mol);
2——充电时间,单位为小时;
n——单体蓄电池数。
要求:充电电量每1Ah析出的酸雾量不应大于0.0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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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阀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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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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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1排气阀性能试验
按图5,先读取U性汞柱压力计的平衡位刻度值,起动气泵,将压力控制在1个大气压力,缓慢打开控制阀给蓄电池内部加压,这时U形汞柱压力计内的汞柱法分别偏离平衡值,当加压至排气阀部位冒气泡时刻,关闭截止阀,读取汞柱压力计连通大气压侧的刻度值,然后关闭排气阀及气泵并打开截止阀,通过自然减压阀观察排气阀处气泡产生情况,当无气泡冒出时,读取U性汞柱压力计汞柱连通大气压侧的刻度值。
6.17.2开阀压力、闭阀压力的计算
开阀压力:Pk=(P1-P0)×2×0.1332(kPa)
闭阀压力:PB=(P2-P0)×2×0.1332(kPa)
式中:
P0——平衡位汞柱刻度值,单位为毫米(mm)
P1——开阀时汞柱刻度值,单位为毫米(mm)
P2——闭阀时汞柱刻度值,单位为毫米(mm)
0.1332——1mm汞柱(Hg)压力值,单位为千帕(kPa)
要求:排气阀因公仔1kPa~49kPa范围内可靠的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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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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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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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蓄电池内部注入气体,逐渐增大压力,当压力为55kPa时,压力表的读数应持续30s不变,压力释放后,蓄电池无残余变形。
要求:除安全阀外,其他各处要保持良好的气密性,并应能承受55kPa的压力,且持续时间不小于30s,蓄电池所有部件不得出现泄漏。压力释放后,蓄电池无残余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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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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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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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1振动试验应在已达到额定容量并在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上进行。
6.19.2将蓄电池放在振动台面上,用专用卡具固定。
6.19.3蓄电池在频率70次±2次/min、振幅为10mm±1mm的情况下做自由落体振动。振动3h个后检查蓄电池表面,不应有变形和损坏,然后做蓄电池容量试验。
6.19.4做过振动试验的蓄电池不再做其他试验。
要求:不损坏并保持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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