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03 包 装 规 范 P903
本规范适用于UN 3090、3091、3480 和3481。
允许使用下列容器,但须符合4.1.1 和4.1.3 的一般规定:
符合II 类包装性能水平的容器。
当电池和电池组同设备包装在一起时,它们必须装在符合II 类包装要求的纤维板内容器中。当列入第9 类的电池和电池组装在设备中时,该设备必须装在坚固的外容器中,其包装方式必须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意外起动。
此外,采用总重达12 千克或以上坚固、抗碰撞外壳的电池组和这类电池组的集合,可装在坚固的外容器中,或保护外罩中(如完全封闭的或木制的板条箱),也可不加包装或放在货板上。电池组应加以固定,防止意外移动,装卸地点不得再承受其他叠放物品的重量。
附加要求:
电池组必须有防短路的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