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003 包 装 规 范 P003
危险货物必须放在适当的外容器中,容器必须符合4.1.1.1、4.1.1.2、4.1.1.4、4.1.1.8 和4.1.3 的规定,其设计必须符合6.1.4 的结构要求。使用的外容器必须是用足够强度的适当材料和根据与容器的容量和用途相适应的设计制造的。
如果使用本包装规范运输物品或组合容器的内容器,容器的设计和构造必须能防止物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无意中漏
出。
特殊包装规定:
PP16 对于UN 2800, 电池必须加以保护以防在容器内发生短路。
PP17 对于UN 1950 和UN 2037, 纤维板容器的包件,净重不得超过55 千克,其他容器净重不得超过125 千克。
PP18 对于UN 1845, 容器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使二氧化碳气体能够释放出以防压力升高造成容器破裂。
PP19 对于UN 1327、UN 1364、UN 1365、1856 和3360,允许以捆包形式运输。
PP20 对于UN 1363、UN 1386、UN 1408 和UN 2793, 可以使用任何防筛漏、抗扯裂的容器。
PP32 对于UN 2857 和UN 3358, 可以无包装、放在板条箱中或在适当的外包装中运输。
PP87 对于按照特殊规定327 运输的UN 1950 废弃喷雾器,容器必须有能留住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漏出的任何游离液体的装置,例如吸收材料。容器必须适当通风,防止形成易燃环境和压力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