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339
在本条目下运输的含有金属氢的燃料电池盒,其水容量必须小于或等于120毫升。燃料电池盒内的压力,在55℃时不得超过5 兆帕。设计型号,必须能够承受55℃时两倍于燃料盒设计压力的压力,或55℃时高于燃料盒设计压力200 千帕的压力,取二者中之较高者。进行这项试验所需的压力,参见“跌落试验”和“氢循环试验”中的“最低瓶体爆裂压力”。填装燃料电池盒,必须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程序。制造商必须为每一个燃料电池盒提供以下信息:
(a) 在第一次填装和重装燃料电池盒之前的检查程序;
(b) 必须了解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可能的危险;
(c) 确定何时达到额定容量的方法;
(d) 最低和最高压力范围;
(e) 最低和最高温度范围;和
(f) 第一次填装和重装必须满足的所有其他要求,包括第一次填装和重装应使的设备类型。
燃料电池盒的设计和制造,必须防止在正常运输条件下燃料泄漏。每种燃料盒的设计型号,包括作为燃料电池一部分的燃料盒,必须接受并通过以下试验:
跌落试验
在四个不同方向从1.8米高度向坚硬表面的跌落试验:
(a) 垂直方向,在装有封闭阀门装置的一端;
(b) 垂直方向,在装有封闭阀门装置反面的一端;
(c) 水平方向,向一个38毫米的钢制尖端体,钢制尖端体位置向上;和
(d) 从45°角,在装有封闭阀门装置的一端。
在电池盒装至其额定充装压力时,在所有可能发生泄漏的位置,使用肥皂泡溶液或以其他相当办法检查,不得有泄漏。随后,对燃料电池盒进行静水加压,直至破坏。记录的爆破压力,应高于最低壳体爆破压力的85%。
耐火试验
燃料电池盒在装入的氢达到额定容量后,须经过耐火试验。电池盒的设计,可能本身包括一个排放装置。可认为电池盒已通过耐火试验,如果:
(a) 内部压力排空到零表压,电池盒未出现破裂;或
(b) 电池盒耐火至少达到20分钟,而未出现破裂。
氢循环试验
这项试验的目的,是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超出燃料电池盒的设计应力极限。燃料电池盒应循环充装,从不超过额定氢容量的5%,到不少与额定氢容量的95%,再减到额定氢容量的不超过5%。充装时应使用额定的充装压力,温度保持在作业温度的范围。循环充装应继续进行,至少达到一百个循环。
循环试验之后,燃料电池盒应当充满,并测量电池盒显示的水容量。如果经循环测试的电池盒所显示的水容量不超过未经过循环试验的电池盒充装到额定容量95%、压力加到最低外壳破裂压力的75%时所显示的水容量,则可认为电池盒的设计已通过氢循环试验。
产品的防漏试验
每个燃料电池盒都必须在15℃±5℃、压力达到额定负载压力的条件下,接受防漏试验。不得出现泄漏,可用肥皂泡沫溶液或其他相当的手段,在一切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检测确定。
每个燃料电池盒应将以下信息作永久标记:
(a) 以兆帕(Mpa)表示的额定负载压力;
(b) 制造商的燃料电池和序列编号,或全定义的识别码;和
(c) 根据最长使用寿命确定的日期(年份四位数;月份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