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8.3 章的试验要求, 不适用于少于100 个电池和电池组的生产批次,也不适用于前期生产的电池和电池组原型,其运输只是为了进行试验,条件是:
(a) 电池和电池组运输时所用的外容器是符合I 类包装容器标准的金属、塑料或胶合板桶或金属、塑料或木制箱;和
(b) 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个别地包装在外容器内的一个内容器并用不燃烧、不导电的衬垫材料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