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473-200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Lead-acid storage batteries used for energy storage
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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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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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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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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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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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应在新的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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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的完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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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排气式蓄电池
a)蓄电池在20℃~25℃条件下,初充电用0.50I10 (A)电流;补充电用0.70 I10 (A)电流充电。当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到2.40v时,初充电改用0.25 I10 (A)电流;补充电改用0.35(A)电流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2h内蓄电池端电压变化每小时不大于0.05v,电解液密度无明显变化,认为蓄电池是完全充电。
b)按制造厂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充电。
c)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至1.260g/cm3 ±± 0.005 g/cm3 (25℃).
6.3.1.2阀控式蓄电池
a)蓄电池在20℃~25℃条件下,以单体蓄电池2.40v± 0.01v(限流2.5 I10 )的恒电压充电至电流值5h稳定不变时,认为蓄电池是完全充电。
b)按制造厂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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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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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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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度值为1mm的直尺及量具检查蓄电池外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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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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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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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10h率容量
将完全充电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h~24h内,蓄电池用I10 (A)电流放电,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25℃±5℃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放电过程中每隔1h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每隔2h记录一次蓄电池周围温度。当蓄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90v时,每隔5min记录一次,当蓄电池单体店呀达到1.80v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和周围温度。并按公式(1)换算到基准温度25℃时的实际容量。
Ce =In ×T / [1+ג(t-25)]----------------(1)
式中:
Ce-------- 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In-------- 10h率放电电流或120率放电电流,单位为安培(A);
T---------- 初始温度为t时放电时间,单位为小时(h);
t---------- 初始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ג ----------0.006;10h率容量温度系数,单位为每摄氏度
℃-1
试验后,蓄电池应再次完全充电。
7.2.2 低温容量
将完全充电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h内,置于-10℃±2℃环境中10h以上,用I10 (A)电流进行放电,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10℃±2℃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放电过程中每隔2h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当电压达到1.90v时,每隔5min记录一次,当电压达到1.80v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
7.2.3 120h率容量
将完全充电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h~24h内,蓄电池用I120 (A)电流放电,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25℃±5℃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放电过程中每隔10h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每隔20h记录一次蓄电池周围温度。当蓄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95v时,每隔30min记录一次,当蓄电池单体店呀达到1.85v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并按公式(1)换算到基准温度25℃时的实际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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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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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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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按7.2.2进行120h率容量试验后,抽取第二次120h率容量试验中的四只蓄电池之中,实际容量最大与最小的两只蓄电池按公式(2)计算容量一致性Cd
Cd =[Cmax – Cmin ] / C120 ×100%-------------(2)
式中:
Cd --------第二次120h率容量试验,容量差值;
Cmax --------第二次120h率容量试验,四种蓄电池中实际容量最大值;
Cmin ----------第二次120h率容量试验,四种蓄电池中实际容量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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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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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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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用于密封性能试验的排气式蓄电池应是装配完整的,未关注电解液的蓄电池。
7.4.2 将未注电解液的蓄电池依次注入压缩空气,当压力大于25kPa时,保压5s,观察压力表的变化。
7.4.3 密封性能试验检验合格的蓄电池方能进行蓄电池其他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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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接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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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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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完全充电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h~5h内,蓄电池用I0 (A)电流放电5h.
7.5.2 I0 按式(3)计算:
I0 = Ce/10(A)-------(3)
式中:Ce --------- 为10小时率三次容量试验中最大值。
7.5.3 放电结束后,将蓄电池放入温度为0℃±1℃的低温箱或低温室内至少20h~25h.
7.5.4 蓄电池在低温箱或低温室内取出1min内,蓄电池用恒压14.40v±0.10v 充电,环境充电过程中每隔1min记录一次蓄电池充电电流值,第10min测计充电电流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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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电保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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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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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用于荷电保持能力实验的蓄电池应符合6.3规定,并在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上进行。
7.6.2 按7.2.1进行10h率容量试验,记录所放出实际容量,并进行完全充电,进行下一步试验。
7.6.3 将蓄电池调整好电解液密度及液面高度,并擦净蓄电池表面残迹,在蓄电池环境温度为20℃±5℃开路贮存28d.
7.6.4开路贮存28d后,在不充电条件下按7.2.1进行10h率容量试验并记录贮存后的剩余容量。
注:阀控式蓄电池不调整电解液密度及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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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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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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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擦净蓄电池全部表面,干燥并称量质量到±0.05%。
7.7.2 然后蓄电池在环境温度为40℃±3℃以恒压14.4v±0.1v充电500h
7.7.3 蓄电池充电结束后,立即按6.1.9要求(称量蓄电池质量的衡器,应具有±0.05%以上的精度),计算因电解液减少所导致的质量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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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耐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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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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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用于循环耐久能力试验的蓄电池应符合6.3规定,并在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上进行。
7.8.2 将蓄电池置于周围温度40℃±3℃环境之中保持16h,然后进行试验。整个过程中蓄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40℃±3℃之间。
7.8.3 试验步骤
7.8.3.1 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以I10 (A)电流,放电9h;
注:蓄电池电压低于1.75v,停止放电。
b)以1.03 I10 (A)电流,充电3h;
c)以I10 (A)电流,放电3h;
d)重复b),c)步骤49次。然后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3.2 第二阶段试验(高充电、浅循环)
e)以1.25 I10 (A)电流,放电2h;
f)以I10 (A)电流,充电6h;
注:蓄电池充电电压限制在每一单体2.4v以下,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
g)重复c),f)步骤99次。然后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3.3 第三阶段试验(10h率容量检查放电)
蓄电池由第一阶段试验和第二阶段试验循环150次组成一个周期,然后按7.2.1进行10h率容量试验,如果实际容量大于额定容量80%进行下一周期试验,否则循环耐久能力试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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