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743-2006 Lithium-ion batteries for electric vehicles
6.2 单体蓄电池试验
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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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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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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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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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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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查蓄电池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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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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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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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压表检测蓄电池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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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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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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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池的外形尺寸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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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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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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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厂家提供的专用规程进行充电。若厂家未提供充电器,在
(20±5)℃条件下,蓄电池以I3电流放电, 至蓄电池电压达到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静止1h,然后在(20±5)℃条件行下以I3恒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4.2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至0.1I3时停止充电。充电后静止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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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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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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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5)℃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c)用1I3(A)的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
d)如果计算值低于规定值,则可以重复a)~c)步骤直至大于或等于规定值,允许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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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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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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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2)℃下贮存20h。
c)蓄电池在-(20±2)℃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2.8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d)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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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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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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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55±2)℃下贮存5h。
c)蓄电池在(55±2)℃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d)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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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倍率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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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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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1能量型蓄电池
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5)℃下以4.5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c)用b)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6.2.8.2功能型蓄电池
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5)℃下以12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2.8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c)用b)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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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高温荷电保持能力及容量恢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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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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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1常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
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5)℃下贮存28d。
c)蓄电池在(20±5)℃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d)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蓄电池再按6.2.4方法充电。
f)蓄电池在(20±5)℃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g)用f)的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容量恢复能力可以表达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6.2.9.2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
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55±2)℃下贮存7d。
c)蓄电池在(20±5)℃下恢复5h后,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d)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荷电保持能力可以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蓄电池再按6.2.4方法充电。
f)蓄电池在(20±5)℃下以1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或企业技术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g)用f)的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容量恢复能力可以表达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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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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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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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5℃下以1I3(A)电流放电2h。
c)蓄电池在20℃±5℃下储存90d。
d)蓄电池按6.2.4 方法充电。
e)蓄电池在20℃土5℃下以1I(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V 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f)用时的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 ,容量恢复能力可以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如果容量低于5. 1. 9 中的规定值,可重复d)和 e) 两个步骤,最多可以重复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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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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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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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2℃下以1.5I3(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
c)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d)蓄电池按b)-c)步骤连续重复24次。
e)按6.2.5方法检查容量。如果蓄电池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80%终止试验。
f)b)-e)步骤在规定条件下重复的次数为循环寿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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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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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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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安全试验均在有充分环境保护的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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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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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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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蓄电池在20℃土5℃下以1I(A)电流放电,直至蓄电池电压OV(如果有电子保护线路,应暂时除去放电电子保护线路)。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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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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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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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可按两种充电方式进行试验:
1)以3I3(A)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到5V 或充电时间达到90min(其中一个条件优先达到即停止试验);
2)以9I3(A)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到1OV 即停止试验。
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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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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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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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地按6.2.4 方法充电。
b)将蓄电池经外部短路lO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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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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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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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士5℃下,从1.5m高度处自由跌落到厚度为20mm的硬木地板上,每个面1次。蓄电池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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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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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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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将蓄电池置于85℃ ±2℃恒温箱内,并保温120min 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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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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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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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
1) 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
2) 挤压头面积不小于20cm2。
3) 挤压程度直至蓄电池壳体破裂或内部短路(蓄电池电压变为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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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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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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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按6.2.4方法充电。
b) 用φ3mm~φ8 mm的耐高温钢针、以10mm/s~40 mm/s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贯穿(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蓄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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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蓄电池模块试验
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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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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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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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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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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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查蓄电池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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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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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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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压表检测蓄电池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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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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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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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池模块的外形尺寸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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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模块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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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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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厂家提供的专用规程进行充电。若厂家未提供充电器,在20℃士5℃条件下,蓄电池模块以1I3(A) 电流放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到n x 3.0V 时或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 2.5V 时停止放电,然后在20℃士5℃条件下以 1I3(A)恒流充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到n x 4. 2V 时转恒压充电,充电电
流降至0.1I3时停止充电,若充电过程中有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4.3V时则停止充电。充电后静置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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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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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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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模块在20℃士5℃温度下,以1I3(A)电流放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到n x 3.0V时或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 2.5V 时停止试验,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c) 试验过程中记录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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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模拟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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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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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 按附录B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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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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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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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1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6.3.7.2将蓄电池模块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线性扫频振动试验:
a) 放电电流:1I3(A) ;
b) 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c) 振动频率:10Hz ~55 Hz,
d) 最大加速度:30m/s2;
e) 扫频循环:10 次;
f) 振动时间:2h;
振动试验过程中,按6.3.5 放电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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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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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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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安全试验均在有充分环境保护的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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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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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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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 方法充电。
b) 蓄电池模块在20℃士5℃下以1I3(A)电流放电(如果有电子保护线路,应暂时除去放电电于保护线路),直至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0V结束试验。蓄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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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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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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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 可按两种充电方式进行试验:
1) 以3 I3(A)电流充电,至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5V或充电时间达到90min(其中一个条件优先达到即停止试验);
2) 以9 I3(A)电流充电,至某单体蓄电池电压达到10V 即停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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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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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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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将蓄电池模块经外部短路l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蓄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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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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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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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 将蓄电池摸块置于自85℃士2℃恒温箱内,并保温120min.蓄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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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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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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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蓄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挤压板一侧是平板,一侧是异形板。异形板的半圆柱形挤压头的典型直径为75mm,挤压头间的典型间距为30mm,挤压板外廓尺寸300mmx 150mm
1) 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单体排列方向施压。
2) 挤压程度挤压至蓄电池模块原始尺寸的85%,保持5min 后再挤压至蓄电池模块原始尺寸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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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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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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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蓄电池模块按6.3.4 方法充电。
b) 用φ3mm-φ8mm的耐高温钢针、以10mm/s -40mm/s 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至少贯穿3个蓄电池单体(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蓄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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