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电气用品安全法》是为了防止电气用品产生危险及故障为目的而颁布的,其中规定了电气产品的技术基准。而制作这些电气产品的的业者,其产品需符合日本国内规定的技术基准,在销售时有义务在产品上标注“PSE标志”,以示其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基准。
此次政令的修订,对锂离子电池的产品基准范围进行扩大。
1.规定产品
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的火灾事件急剧增加,2008年已经将其正式作为管辖范围内的产品。但是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业者需要一定的过渡期(从2008年11月起2年的时间)对电池的结构进行变更。由于过渡期间已经经过,将之前不作为管辖产品的“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使用焊接或其他方式固定在机械器具中不易取出的电池,以及其他特殊构造的电池)”追加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辖产品。
2.修订案公布及实施时间
修订案公布时间:2011年7月6日
修订案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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