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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639.1-2014《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 部分:技术条件》

来源:吴江电池产品检测实验室 | 时间:2020/11/23 19:09:00 |  【字号:
 

试验项目

章节号

标准要求

20率容

5.4.1

5.4.1.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5h-24h,然后以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大1.75V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1.2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ca .

1小时率容量

5.4.2

5.4.2.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5h-24h,然后以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大1.60V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2.2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ca1

27分钟率容量

5.5

5.5.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5.2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5h-24h,然后以20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大1.60V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最大放电电流

5.6

5.6.1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5h-24h,然后以40I20电流放电300S

5.6.2 蓄电池按5.5.2进行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16h-24h,然后以30I20电流放电5S

5.6.3 检查蓄电池导电部位是否熔断,外观是否正常

5.6.4 蓄电池按5.5.2进行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静置5h-24h,然后以40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大1.34V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过放电

5.7

5.7. 1 蓄电池经5 .4 .1 试验,且符合4.2. 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7.2 蓄电池元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 'c5 'c环境中,以放电初期电流40I20 (110 % ) 的定阻抗连续放电360 h.

5.7.3 然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50 V ,应大电流8I20 2I 20 充电48 h.

5.7.4 5.4.1进行试验.

气体析出试验或密封反应效率

5.8

5.8. 1 蓄电池组应由3 只或6 只单 体蓄电池串联 试验.

5.8.2 蓄电池可按恒压浮充电或恒流充电.进行此项试验。气体收~装置如图1 .

:收集气体的量筒最大应距水面 20 mm.

5.8.3 5.4.1 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过完全充电后在20 .C~25 .C 的环境中以Uflo浮充电压,充电72h1 h.

5.8.4 浮充电72h 1 h 后,开始收集气体,井持续收集气体192 h1 h ,测量与记录192 h 内收集的气体总量V. (mL) 在气体收集期间,每天测记一次环境温度Ta(.C) 和环境大气压力Pa (kPa) ,从而确定气体的体积。

5.8.7 5 .4. 1 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过完全充电后,在20 .C~25 .C 的环境中以2I20恒流充电18 h1 h

.5.8.8 以恒流充电 24 h 后, 再以O.lI20 电流连续充电5 h ,从改变电流第25 h 起开始收集气体5 h ,记录收集气体的总体积V.(mL) 环挠温度Ta"C) 和环境压力P.(kPa) ,确定气体体积。

排气阀

5.9

在温度为25℃±10℃的环境中,对每一个单体蓄电池逐渐充入空气,测定开阀压力,然后逐渐减少空气压力,测定关阀时的压力。

安全性

5.10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的环境中,以4I20电流连续充电5h,停止充电,然后倒置48h,检查有无漏液,外观是否正常。

防爆性能

5.11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用I20电流进行充电,1h后再距排气部位2mm~4mm之内用24V直流电源熔断1A保险丝产生火花,反复试验两次。

荷电保存率

5.12

5.12.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12.2 蓄电池再按5.4.1试验,得到静置前容量Ca

5.12.3 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擦净表面,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20天。

5.12.4 蓄电池静置120天后,不经充电立即按5.4.1试验,得到静止后容量Ca’.

耐振动性能

5. 13

5. 13.1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 在温度为25 .C 5 .C 的环境中,以X Y Z 轴方 向分别紧固到振动台上。

5.13.2 蓄电池以频取为16.7Hz 振幅为4 mm 正弦波.沿各方向分别报动1 h.

5.13.3 振动试验结束后, 用电压表检查蓄电池端电压及量具检查外观是否正常.

耐冲击性能

5.14

5.14.1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15 'C-35 "c 的环境中,将蓄电池从200 mm 高处,底部朝下, 自由落到用度为10 mm 以上的硬木板上,如此跌部3 .

5.14.2 用电压表测量蓄电池端电压及检查外别是否正常。

循环寿命

5. 15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 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25 .C 2 .C 的环境中,放电部皮达到50%DOD 条件下方可有效试验,试验如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3.4I20 电流放电3 h 或以5120电流放电2 h ,随即以单体蓄电池电压2.35 V( 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最大电流不得大于6I20 电流,充电9h (3.4 I 20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充电6 h (5 1 20 电流放电蓄电池),组成一次充放循环

b) 在蓄电池的第25 50 75 …… 次充放循环时,以3.4I20 电流放电或以5I20 电流放电至总体带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容量. 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 试验;

c) a)b)进行的试验,蓄电池单体电压低于1.70 V时应停止放电,改为充电试验过程,当蓄电池容量小子05C20,并再经25 次充放循环验证蓄电池容量仍小于0.5C20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0.5C20 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人充放循环寿命次数。

浮充电寿命

5.16

 

常温浮充电寿命

5. 16. 1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 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25 .C 2 .C 的环境中,试验过程如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 25 V-2.30 V 的恒压进行充电,最大电流不得大于1I20

b) 蓄电池每隔6个月,以3.4I10 电流或以5I20 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容量. 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试验;

c) a) b) 进行的试验, 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20 (3.4I20 电流放电蓄电池)0.5C20(5I20电流放电蓄电池)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盘时试验结束, 容量小子上述容量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人浮充电时间.

高温浮充电寿命

5.16.2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 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40 .C 2 .C 的环境中,试验过程如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25 V-2.30V的恒压进行充电,最大电流不得大于4I20

b) 蓄电池每隔1个月,以3.4I10 电流或以5I20 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容量. 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试验;

c) a) b) 进行的试验, 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20 (3.4I20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0.5C20(5I20电流放电蓄电池〉并经2 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盘时试验结束, 容量小子上述容量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人浮充电时间.

材料的阻燃能力

5.17

5.17.1 GB/T 2408-2008 中第7 的方法进行取样制备。

5. 17.2 水平法按GB/ T 2408-2008 中第8 章进行.

5.17.3 垂直法按GB/ T 2408- 2008 9 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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